明明早已事過境遷,當事人都不在意了,
何必瞎起鬨呢?
似乎要我們在大家面前演一齣大和解,
才肯罷休...
頗乾,弄得極尷尬,
反而更糟。
我氣什麼?我也不知道,
只是多年的疙瘩以為早已解除了,
沒想到在大家的「關心」之下,
好像不有一點疙瘩還不行是吧?
沒事跑去別人同學會瞎攪和,好像是我錯似的...
真討厭。看來這一次,疙瘩還是沒消除。
我只是單純和他不熟啊!
分手之後,就像前世的事一樣了,
什麼都不記得了。
何必要強迫我們解釋些什麼?
吼吼吼!!!
2005年1月25日 星期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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